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防安〔2020〕17号)、《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教防安办〔2020〕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20〕219号)精神,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3日
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防安〔2020〕17号)、《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教防安办〔2020〕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20〕219号)精神,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风险,以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所属学校消防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有力、责任链条明晰、制度标准完善、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手段智能、综合保障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地学校的消防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同时,逐一明晰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教师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逐级、逐岗位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将消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值守备勤、消防档案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风险研判和新业态发展,适时对制度内容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
(三)健全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针对教育系统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消防技术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和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四)健全治理体系。要定期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指导学校分级分类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动学校定期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和隐患辨识,建立完善火灾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新业态、新材料产生的消防隐患,紧盯火灾高危场所和岗位,加强隐患动态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实现消防安全可防可控。
(五)健全督导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宣传培训、警示通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
(六)提升领导决策管理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班子成员和专兼职消防工作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严格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始终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提高消防工作决策指挥和管理水平。
(七)提升员工消防素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职责等纳入本系统业务培训内容。要督促各学校通过专家学者讲座、典型事例剖析等方式,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消防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岗在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八)提升监管科技水平。要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学校积极应用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建设覆盖整个系统的可视化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所属学校消防安全各项数据自动采集、险情故障即时报警、隐患问题一键调取、消防管理远程可视、消防安全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同时,要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九)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学校要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和器材。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人员要熟悉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情况,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强化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冲得上、灭得下。
(十)提升综合保障能力。要将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所需各项费用列入部门年初工作预算,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要督促学校把消防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提升消防工作综合保障水平,保证人员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更新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微型消防站运行等各项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2020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制定本级教育系统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和主责人员,明晰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措施等,制定运行机制,划拨工作经费,建立本地学校工作台账。
(二)开展试点建设。经研究,确定河南理工大学和郑州市1所学校为省级试点学校,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学校建设工作。各省辖市、教育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打造一批试点学校。省教育厅将协调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试点学校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试点学校要积极配合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寻求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支持和帮助。
(三)推广试点经验。202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推广标准化管理经验。各省辖市、教育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广试点经验,不断提升试点建设水平。
(四)全面推进实施。2021年底前,各高校、厅直属学校要完成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地要组织至少50%的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推进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核范围,全力予以推进。
(二)强化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高标准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学校具体情况,区分不同类型,有步骤、有计划分类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试点学校的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及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务求实效。要通过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教育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学校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通过打造试点,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