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1-14 11:06:10  发布人:校长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市疫情也呈现出多点散发态势,防控任务艰巨复杂。为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21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和寒假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精准研判、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落深落实校园管控、重点防控、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和督导检查,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平安放假过节。

    二、提高思想重视程度

    各单位要始终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杜绝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充分认识变异病毒传播特性和冬春季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确保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三、精准掌握师生信息

    (一)严格落实防疫政策

    各单位要及时、清晰、精准地掌握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分情况和属地相关防疫政策要求,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对师生员工(含三保人员)的引导和管理,要求其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遵守和落实当地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社区防控等要求。

    (二)严格落实健康打卡

    全校师生坚持每日完美校园健康打卡,其填报信息将作为师生返校返岗和防疫工作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瞒报、错报。

    (三)严格落实郑政策

    全体教职员工(含三保人员)“非必要不离郑”,确需离郑的教职工、后勤和三保人员须报至各工作专班,经各专班第一责任人审批、学校备案后,方可离郑。

    四、加强师生组织管理

    (一)加强师生离校后登记管理

    针对春节和寒假不同时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离校后的登记管理。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师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

    (二)加强流动管理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及时规范就医,在未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前不出行。

    (三)加强防疫指导

    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放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师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强化落实“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提醒做好旅途的个人防护,配合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等。

    (四)推进疫苗接种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实现各单位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重点人员“应接必接”。鼓励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含三保人员)加强免疫接种,加快构建校园人群的免疫屏障。

    五、加强假期校园管控

    (一)落实假期防控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全面细致落实“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等校园疫情防控举措。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强化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环境监测和消杀。

    (二)加强假期校园管理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暂不对外开放,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确需进校的,要严格落实“测温、登记、亮码”等制度。春节和寒假期间,要根据校园实际情况,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强化舆情管控,做好疫情、舆情、校情联判联动,确保校园稳定。

    (三)做好校园后勤保障

    统筹安排,严格执行网格化安全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教职员工的各项服务,切实保障寒假期间后勤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行,为值班教职员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四)加强假期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如遇涉疫通知、信息、报告等要及时登记、汇总,并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强化全体师生的健康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学校每天将当日情况上报区、市教育防控专班。疫情报告流程如下:

    1.教职工信息报送至教职工专班(人事处)

    2.学生信息报送至学生专班(学生处)

    3.三保人员信息报送至后勤专班(总务处)

    4.舆情信息报送至宣传专班(宣传部)

                                      郑州财经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2

核发: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