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有爱,伴你前行 | 郑财资助政策全解读
日期:2024-09-13 11:51:47  发布人:校长办公室 

    亲爱的2024级新生同学们,欢迎你们加入郑州财经学院这个大家庭,求学路上如有经济困难,请不用担心,有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同学们一定可以学有所成,筑梦远行。

    即将开启大学生活的你跟资助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咱们学校资助方面的相关政策吧。多年来,我校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以“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工作理念,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全面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学校资助和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

    包含: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评审对象: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不要求家庭经济困难)。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启动评审工作,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上报教育部核准,每年12月份一次性全额发放。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的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5%。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启动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报省资助中心审核批准,12月份一次性全额发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设立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资助对象:我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人均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分三档,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资助。

一档 43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二档 3300元,资助对象为比较困难学生;

三档 2300元  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

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集中申请办理。分秋季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可以较大程度地缓解学生家庭当前的经济负担。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经办机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通过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称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的9月1日起,需自行承担利息。

办理流程:

(1)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的贷款回执单,复核确认学生的贷款资格,完成回执录入、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各位同学注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成功后,9月份开学到校后需要将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交由辅导员进行回执录入(温馨提示一下,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回执的贷款不成功哦。)

    2.高校助学贷款

    学生通过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称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的7月1日起,需自行承担利息。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式学籍;

3.必须有共同借款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5.家庭经济困难。

申请流程:9月中旬,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集中办理。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新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母一方信息页,本人信息页)。

特别提醒:

    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毕业前未办理提前还款的同学,一定要按时支付利息,每年12月20日是结息日,同学们需要提前3-5个工作日将应付的利息预存到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等待国家开发银行12月20日自动扣划。不按时偿还利息也会造成违约哦!请同学们一定注意提高个人诚信意识,按时还本付息,如果违约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会给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带来不良影响,给个人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1.服兵役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可以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300元。

资助方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毕业生服务基层贷款代偿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申请时间:服务期满后超过2年仍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

    勤工助学指的是对于学生在校期间,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我校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岗位提供:图书馆、 后勤部门、 实验中心、餐厅、教务处等

申请方式:学生可直接向所在学院或辅导员提出申请,资助中心会不定时发布勤工助学招聘信息。

学校资助

    学校资助是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

    1.校卓越学子

    学校卓越学子评选表彰活动是面向全校评选在专业学习、技能竞赛、志愿公益、科技创新、体育竞技、自立自强、自主创业、文艺特长、学生服务等各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和学生团队。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每年6月末评审完毕,12月份一次性全额发放。

    2.学校奖学金

    每年9月,表现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的本专科在校生可以申请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2000元,每年9月启动评审工作,12月份一次性全额发放。

    3.学校助学金

    每年9月,表现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的本专科在校生可以申请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000元,每年9月启动评审工作,12月份一次性全额发放。

绿色通道

    被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困难情况分别给予相应资助。

温馨提示

    1.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不再提供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盖章的材料。

    2.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3.倡议同学们合理使用奖助学金,不铺张浪费,不高档消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行。

    4.请同学们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警惕以奖助学金名义实施的各类诈骗。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1-53616637。

    同学们,以上是我校资助相关政策的简要介绍,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咨询辅导员,也可以到D楼307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资助有爱,伴你前行,希望大家心存感恩,励志进取,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不负时代,不负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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